漳州追債公司闡述公司破產后股東還要還債嗎
2023-07-19 20:02:03??????點擊:
清算是一種法律程序,社團注銷時,必須進行財產清算。
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所以只要股東切實履行了自己的出資義務,即不用償還破產程序完成后的債務。
但是,如果股東為公司的債務提供了擔保,則應當承擔擔保責任。
破產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破產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程序終結后,對債權人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未受清償的債權,依法繼續承擔清償責任。
未經清算就自行終止的行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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