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經濟糾紛處理聊聊企業之間為什么討債難
2023-09-12 14:32:44??????點擊:
在現實生活中,企業之間存在著大量的借款行為,企業之間借款時,經常會產生許多法律糾紛,而企業債務并不是糾紛的主要原因之一,那么企業之間收債難的原因是什么呢?以下網頁將為讀者提供相關知識的答案。企業之間為什么討債難
企業難以收回債務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常見的原因是企業之間的非法借貸、無法提供債務擔保以及貸款企業缺乏可執行財產。
相關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的融資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發生的貸款及其他相關金融業務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貸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據等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債權憑證。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借據等債權文書未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文書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事實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駁回訴訟。
欠款人失蹤債權人向誰討債
(一)債務有擔保人的,向擔保人主張債權
為了保證債權的實現,應當設立保證人。到期債務不能清償或者不能清償的,保證人應當向債權人清償債務。保證人清償債務后,可以向債務人要求賠償。
(2)向法院提起訴訟
一些債權人可能會問,當找不到債務人時,他們如何向法院提起訴訟?事實上,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無法親自送達,法院將通過公告方式送達通知。
當公告時間到來時,無論被告是否看到公告,都將被視為已經送達。
在審判中,將進行缺席審判,法院將審查債權人提交的債權證明,然后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后不能清償的債務,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三)申請宣告失蹤,向債務人的財產托管人主張債權
《民法通則》第20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同時,《民法通則》第21條規定,失蹤人員的財產應由其配偶、父母、成年人或其他近親和朋友管理。
失蹤人應繳納的稅款、債務和其他費用,由保管人從失蹤財產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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