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討債公司分析拘禁他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2016-10-24 20:47:07??????點擊:
漳州討債公司分析拘禁他人需要承擔的責任,為討債拘禁他人定罪量刑之分析 由債務引起的非法拘禁行為指債權人為了向債務人討債而實施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作為“人質”并以“人質”要挾、索取財物的行為。對于此類案件筆者認為應依照刑法分則對非法拘禁罪、綁架罪構成要件的相關規定對具體案件作具體分析才能正確定罪量刑。
債務范圍內進行索債 當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存在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時行為人要回財產的行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索債動機沒有違法。但行為人實施的扣押、拘禁“人質”的行為卻觸犯了法律具有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故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此行為應以非法拘禁罪論處。
當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的“債務”非法時即債務是法律不予保護的如高利貸、賭債等。這時筆者認為一般情況下對行為人應依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但如果行為人事先預謀實施綁架勒索而采用“下套”的辦法誘使被害人與之形成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關系。
如多人合謀引誘他人賭博而欠下賭債的。行為人主觀明顯具有綁架勒索的故意客觀實施的拘禁行為只是綁架犯罪的一種手段所以應以綁架罪定罪量刑。
超出債務范圍進行索債 筆者認為當索要債務沒有明顯超出原債務數額時行為人主觀仍是為討債超出債務的數額不排除行為人用來對被害人沒有及時還債進行懲罰的意圖所以不應認定為綁 架而應定為非法拘禁。但當索要債務明顯超出原債務數額行為人的行為性質就發生了轉變由非法拘禁罪轉化為綁架罪。
我國相關法律沒有對行為人索要的財物與被害人債務之間的差額作具體規定。筆者認為對此問題可以從以下方面考慮 應當就索債數額與債務本金進行比較。
二者的比值越大說明行為人綁架勒索的主觀故意越明確反之則說明其主觀故意更多體現為非法拘禁。筆者認為對合法債務以超出本金的1倍為宜對非法債務超出本金的1/2即可。
應當扣除合理利息及為討債而合理支出的部分。
“合理利息”若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有約定按照約定但超出銀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以上的因涉嫌高利貸行為法律不應予以保護。若沒有約定就應以同期銀行存款利息為準。
“合理開支”指合法開支非法的開支不能予以保護如雇人上門采用威脅手段討債的開支等。同時這也指正常開支即討債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如交通費支出等。對于非法債務索債行為本身缺乏法律依據因而也就不存在合理利息及開支問題。此外勒索過期債務因行為人在法定時效期限內沒有依法主張債權存在一定過錯所以對其過期后的利息及開支不必予以扣除。而對于非法債務一開始就不受法律保護也就不存在有效期限問題。
應當有最低數額限制。
一般的綁架犯罪屬行為犯行為人只要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并實際控制他人即構成犯罪而不必考慮其勒索財物的多寡但由債務引起的勒索型綁架犯罪屬非法拘禁犯罪向綁架犯罪的轉化應有一個準確反映行為人在犯罪主觀故意上從非法拘禁向綁架犯罪轉化的最低數額限制。為體現罪刑相適應原則筆者認為可以參照最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對搶劫數額巨大的認定標準來確定由債務引起的勒索型綁架犯罪的最低數額。
債務范圍內進行索債 當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存在合法的債權債務關系時行為人要回財產的行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故意索債動機沒有違法。但行為人實施的扣押、拘禁“人質”的行為卻觸犯了法律具有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故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此行為應以非法拘禁罪論處。
當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的“債務”非法時即債務是法律不予保護的如高利貸、賭債等。這時筆者認為一般情況下對行為人應依非法拘禁罪定罪處罰。但如果行為人事先預謀實施綁架勒索而采用“下套”的辦法誘使被害人與之形成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關系。
如多人合謀引誘他人賭博而欠下賭債的。行為人主觀明顯具有綁架勒索的故意客觀實施的拘禁行為只是綁架犯罪的一種手段所以應以綁架罪定罪量刑。
超出債務范圍進行索債 筆者認為當索要債務沒有明顯超出原債務數額時行為人主觀仍是為討債超出債務的數額不排除行為人用來對被害人沒有及時還債進行懲罰的意圖所以不應認定為綁 架而應定為非法拘禁。但當索要債務明顯超出原債務數額行為人的行為性質就發生了轉變由非法拘禁罪轉化為綁架罪。
我國相關法律沒有對行為人索要的財物與被害人債務之間的差額作具體規定。筆者認為對此問題可以從以下方面考慮 應當就索債數額與債務本金進行比較。
二者的比值越大說明行為人綁架勒索的主觀故意越明確反之則說明其主觀故意更多體現為非法拘禁。筆者認為對合法債務以超出本金的1倍為宜對非法債務超出本金的1/2即可。
應當扣除合理利息及為討債而合理支出的部分。
“合理利息”若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有約定按照約定但超出銀行同期存款利率4倍以上的因涉嫌高利貸行為法律不應予以保護。若沒有約定就應以同期銀行存款利息為準。
“合理開支”指合法開支非法的開支不能予以保護如雇人上門采用威脅手段討債的開支等。同時這也指正常開支即討債所必須付出的代價如交通費支出等。對于非法債務索債行為本身缺乏法律依據因而也就不存在合理利息及開支問題。此外勒索過期債務因行為人在法定時效期限內沒有依法主張債權存在一定過錯所以對其過期后的利息及開支不必予以扣除。而對于非法債務一開始就不受法律保護也就不存在有效期限問題。
應當有最低數額限制。
一般的綁架犯罪屬行為犯行為人只要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并實際控制他人即構成犯罪而不必考慮其勒索財物的多寡但由債務引起的勒索型綁架犯罪屬非法拘禁犯罪向綁架犯罪的轉化應有一個準確反映行為人在犯罪主觀故意上從非法拘禁向綁架犯罪轉化的最低數額限制。為體現罪刑相適應原則筆者認為可以參照最高法院有關司法解釋對搶劫數額巨大的認定標準來確定由債務引起的勒索型綁架犯罪的最低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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