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討債服務電話淺析企業如何保護自己的債權
2023-06-21 19:04:11??????點擊:
(一)、要注意欠款產生后對債務方經營狀況的監測
債權方往往在欠款產生后忽視對債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必要的了解和監測,以為欠款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錢就行了,導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債務方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惡化、面臨倒閉,就是債務方早已人去樓空,在這種情況下要將全部欠款順利收回,其難度可想而知。債權方如果在欠款產生后對債務方的經營狀況進行必要的了解和監測,一旦發現債務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出現轉移財產、抽逃資金,或有喪失、可能喪失履行債務的能力等情況,則應當采取必要的因應措施。
(二)、申請支付令
欠款糾紛產生后的解決方式很多,如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只要運用及時和恰當,就會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債權人常常為了不傷和氣,協商階段的時間拖得太長,從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機。
申請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方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債務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內沒有清償債務,或沒有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見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處就是時間短、見效快。當然若債務方在法定時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了書面異議,則必須通過訴訟程序處理。
(三)、訴訟
訴訟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終的保護債權的手段。訴訟手段之所以是最有效的手段,其根本原因就是它依靠的是國家強制力,只要債務方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書,債權方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不以債務方的意志為轉移。有的債權人對通過訴訟手段催收欠款缺乏信心,比如擔心分期還款的最后期限沒有到期就起訴,可能對已不利,這實質上是因對法律的不了解而產生的莫須有的恐慌,其實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債權人在訴訟之前進行一些法律咨詢是必要的。
(四)、申請財產保全
債權方還可在起訴之前或起訴之后,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以確保在判決之后能順利收回應收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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