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漳州清債公司利用法律追討債務的方法
2017-02-24 21:23:11??????點擊:
2017年漳州清債公司利用法律追討債務的方法值得關注!現在知也不斷的多彩化面對這樣一個市場出現了這樣一種企業討債公司,這一行業有很多人存在著誤解,感覺討賬公司是黑社會一樣,對于債務人存在著人身威脅。其實不然討債公司只是運用法律的手段幫助自己的委托人來進行討賬業務的,并不存在黑社會。其實對于這樣的無解討債公司也比較困擾,明明是老賴們欠債不還可人們由于對于討債公司存在偏見往往會偏袒老賴們。對于這樣的情況討債公司表示希望命中可以理性對待討債行業。
在我們的生活中往往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債務人失聯,如何討債?對于這樣的情況在討債行業從事多年的討債公司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對于這樣的情況我們要理性對待。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該增氧處理呢?
1、被告惡意欠款。有的被告借款時就沒有還款的打算,持這種心態的被告,往往拿到錢后便會遠走他鄉,逃避債務,待原告發現情況不對,向法院起訴時,被告已下落不明,難以查找。
2、原告起訴不及時。有的原告基于“和為貴”的傳統思想,不希望和被告對簿公堂,在多次索要無果后,才“被迫”著手取證工作,再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往往時過境遷,被告人或變換住所,或外出務工,以致下落不明。債權人對下落不明債務人的追債途徑:
一、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二、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其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其實在討債行業中有各種各樣的情況發生,對于這種情況我們要理性對待不能莽撞。我們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對于討債公司來說法律是我們工作的基礎,面對老賴們只有運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顧客權益。
在我們的生活中往往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債務人失聯,如何討債?對于這樣的情況在討債行業從事多年的討債公司也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對于這樣的情況我們要理性對待。面對這樣的情況我們該增氧處理呢?
1、被告惡意欠款。有的被告借款時就沒有還款的打算,持這種心態的被告,往往拿到錢后便會遠走他鄉,逃避債務,待原告發現情況不對,向法院起訴時,被告已下落不明,難以查找。
2、原告起訴不及時。有的原告基于“和為貴”的傳統思想,不希望和被告對簿公堂,在多次索要無果后,才“被迫”著手取證工作,再行向人民法院起訴,往往時過境遷,被告人或變換住所,或外出務工,以致下落不明。債權人對下落不明債務人的追債途徑:
一、由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二、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其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其實在討債行業中有各種各樣的情況發生,對于這種情況我們要理性對待不能莽撞。我們要學會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對于討債公司來說法律是我們工作的基礎,面對老賴們只有運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顧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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