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轉讓財產欲躲債獲刑一年
2016-07-19 10:01:33??????點擊:
女子轉讓財產欲躲債獲刑一年值得關注!女子趙某轉讓名下房產和公司股權給弟媳,以躲避債務,結果因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這是省高院在昨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披露的案例。
2009年,因資金周轉困難,趙某三次向宋某借款共40萬元,并對借款利息和還款期限作了相應承諾。還款期限屆滿,趙某僅付了一筆利息,剩下的錢一直不還,宋某遂訴至江岸區法院。
訴訟期間,趙某和宋某自行達成和解,并經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確認。然而,趙某沒有如期履行。2011年2月,廣州收債公司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后,依法查封了趙某名下的一套房屋。趙某多次承諾以名下僅有的這套房子抵債,但卻遲遲不兌現。
2011年下半年,被查封的房屋面臨拆遷,趙某明知法院可能對拆遷款采取執行措施,就把貨幣補償變更為產權置換,給法院執行設置障礙。由于這所房屋是趙某唯一住房,其父母還在其內居住,依據當時的相關規定無法處置。后來,法院多次傳喚趙某,她均不到庭。法院遂對趙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趙某此時馬上表示悔改,稱會主動籌錢還債,但轉個背她卻再一次爽約,并更換手機號碼,不知去向。
此后,法院又陸續受理4起趙某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總標的逾百萬。法院深入調查后發現,趙某在與宋某和解后,就把名下另一套房,以及所持某公司股權全都轉讓給弟媳,顯然是在規避執行。為此,法院把相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立案后,趙某被抓獲,后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關于她欠宋某的那筆錢,將由其名下房屋的拆遷款來償還。據省高院介紹,截至今年6月14日,全省已向社會公眾發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12.5萬人次。這些“老賴”在乘坐列車和飛機、入住酒店、融資貸款等方面受到全面限制和懲戒,有近10%的人懾于聯合信用懲戒的威力自動履行義務。
2009年,因資金周轉困難,趙某三次向宋某借款共40萬元,并對借款利息和還款期限作了相應承諾。還款期限屆滿,趙某僅付了一筆利息,剩下的錢一直不還,宋某遂訴至江岸區法院。
訴訟期間,趙某和宋某自行達成和解,并經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確認。然而,趙某沒有如期履行。2011年2月,廣州收債公司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后,依法查封了趙某名下的一套房屋。趙某多次承諾以名下僅有的這套房子抵債,但卻遲遲不兌現。
2011年下半年,被查封的房屋面臨拆遷,趙某明知法院可能對拆遷款采取執行措施,就把貨幣補償變更為產權置換,給法院執行設置障礙。由于這所房屋是趙某唯一住房,其父母還在其內居住,依據當時的相關規定無法處置。后來,法院多次傳喚趙某,她均不到庭。法院遂對趙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趙某此時馬上表示悔改,稱會主動籌錢還債,但轉個背她卻再一次爽約,并更換手機號碼,不知去向。
此后,法院又陸續受理4起趙某作為被執行人的執行案件,總標的逾百萬。法院深入調查后發現,趙某在與宋某和解后,就把名下另一套房,以及所持某公司股權全都轉讓給弟媳,顯然是在規避執行。為此,法院把相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立案后,趙某被抓獲,后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關于她欠宋某的那筆錢,將由其名下房屋的拆遷款來償還。據省高院介紹,截至今年6月14日,全省已向社會公眾發布失信被執行人信息12.5萬人次。這些“老賴”在乘坐列車和飛機、入住酒店、融資貸款等方面受到全面限制和懲戒,有近10%的人懾于聯合信用懲戒的威力自動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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