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起訴能有用嗎?
2018-09-28 10:28:09??????點擊:
相信很多人在生活中都遇到過他人借自己的錢而不還的情況,而此時很多人能夠馬上想到的解決方式就是向法院起訴,那么借錢不還起訴有用嗎?這又是接下來當事人需要了解的問題了,否則的話即使法院受理的案件,那么無法要回自己出去的錢。
一、借錢不還起訴有用嗎
由于借錢不還的情況屬于民事糾紛,因此債權人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是應當受理并根據實際情況與證據進行判決的。在判決之后,債權人可以拿著法院的判決書申請強制執(zhí)行債務人的財產。而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建議在提起訴訟之前,先申請法院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保全,這樣能夠避免債務人日后轉移自己的財產,而債權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護。由此可見債權人在面臨借錢不還情況時,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還是很有用的。
二、借錢不還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訴訟時效
自你第一次主張債權被據開始算起,但是最長不能超過借款日起20年~~超過20年當然也可以主張,但是債務人就可以以超過最長保護期限為由拒絕履行債務,并沒有實際意義。
2、說到舉證的問題
因為這個借款合同是一個普通債權債務關系 所以適用正常的舉證責任制度 也就是誰主張誰舉證 如果你想證明自己不斷地在主張債權 那么只能是由你來舉證 債務人沒有為此舉證的義務;
在實際操作中最簡單又有效的留證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張債權的時候 如果對方承諾一個還款期限 那么就請對方留個字據 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對方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則你可以據此采取訴訟方式解決。
3、在承諾期限到之日起兩年內,你可以通過再次主張債權來達到訴訟時效中斷的目的,同樣的,不能超過20年的限制。
4、至于借款利率,只要在國家限定的借款利率的上下限之間選擇,法律就予以支持。超出的部分 法律不保護 但是債務人愿意履行 法院不強制干預《民法通則》對借款糾紛規(guī)定了2年的訴訟時效,但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簡單地從借款日起計算,而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起計算。《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是否已超過訴訟時效還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一、借錢不還起訴有用嗎
由于借錢不還的情況屬于民事糾紛,因此債權人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是應當受理并根據實際情況與證據進行判決的。在判決之后,債權人可以拿著法院的判決書申請強制執(zhí)行債務人的財產。而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建議在提起訴訟之前,先申請法院對債務人的財產進行保全,這樣能夠避免債務人日后轉移自己的財產,而債權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護。由此可見債權人在面臨借錢不還情況時,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還是很有用的。
二、借錢不還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1、訴訟時效
自你第一次主張債權被據開始算起,但是最長不能超過借款日起20年~~超過20年當然也可以主張,但是債務人就可以以超過最長保護期限為由拒絕履行債務,并沒有實際意義。
2、說到舉證的問題
因為這個借款合同是一個普通債權債務關系 所以適用正常的舉證責任制度 也就是誰主張誰舉證 如果你想證明自己不斷地在主張債權 那么只能是由你來舉證 債務人沒有為此舉證的義務;
在實際操作中最簡單又有效的留證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張債權的時候 如果對方承諾一個還款期限 那么就請對方留個字據 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對方拒絕履行還款義務 則你可以據此采取訴訟方式解決。
3、在承諾期限到之日起兩年內,你可以通過再次主張債權來達到訴訟時效中斷的目的,同樣的,不能超過20年的限制。
4、至于借款利率,只要在國家限定的借款利率的上下限之間選擇,法律就予以支持。超出的部分 法律不保護 但是債務人愿意履行 法院不強制干預《民法通則》對借款糾紛規(guī)定了2年的訴訟時效,但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簡單地從借款日起計算,而是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起計算。《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是否已超過訴訟時效還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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