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企業債務追討之債權債務人虛假借款怎么辦
2023-04-20 0:32:48??????點擊:
為了確保債權的順利實現,擔保制度應運而生,當債務人無法按時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要求擔保人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但現實中卻存在虛假借款的情況
債權債務人虛假借款的行為屬于欺詐行為,是違背擔保人意愿的,擔保人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擔保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擔保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根據民法典規定,擔保合同撤銷權的行使期限為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當事人受脅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三)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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