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壞賬爛帳處理詳解債務重組的定義及其表現形式
2023-08-24 21:20:39??????點擊: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的定義,債務重組是指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法院的裁決同意債務人修改債務條件的事項。也就是說,不論形式如何,只要修改了原定債務償還條件的,即債務重組時確定的償還條件不同于原協議,均作為債務重組。債務重組的特點是債權人作出讓步,承擔債務重組損失。債務重組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收回債權或提高債權的安全度。
債務重組分為持續經營條件下的債務重組和非持續經營條件下的債務重組。所謂持續經營就是企業能夠保證生產經營連續不斷;非持續經營即企業不能通過生產、信用等能力確保企業連續經營從而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
債務重組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一是債務人以低于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二是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即債務人以其所擁有的非現金資產如短期投資、長期投資、存貨、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等清償債務;三是債務轉為資本(股本)。即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股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四是混合重組,即用現金資產、非現金資產、債務轉資本(股本)混合進行清償;五是以延長債務償還期限和降低利率或免除利息的方式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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