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合同糾紛處理分享企業還不清債能破產嗎
2023-08-23 20:38:10??????點擊:
破產,是指當債務人的全部資產無法清償到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一定法律程序將債務人的全部資產供其平均受償,從而使債務人免除不能清償的其他債務。破產多數情況下都指一種公司行為和經濟行為。但人們有時也習慣把個人或者公司停止繼續經營亦叫做破產。
依照我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的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宣告其破產。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并且發布公告。法院在收到債務人提交的債務清冊后10日內,應當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明確規定召開債權人會議。
企業和債權人會議達成和解協議,經人民法院認可后,由人民法院發布公告,中止破產程序,不能達成和解協議或不執行和解協議,依法宣告破產的,成立清算組接管企業,依法對破產企業進行財產清算和處理。
- 上一篇:漳州壞賬爛帳處理詳解債務重組的定義及其表現形式 2023/8/24
- 下一篇:漳州財產糾紛處理說說公司債務糾紛如何防范 20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