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逃債而去假離婚有效嗎?
2018-02-28 10:37:26??????點擊:
為了逃債而去假離婚有效嗎?最近很多網友咨詢,很多部分都是關于夫妻之間債務問題。他們不理解的是,夫妻離婚之前欠下的債務,很久沒有償還。當再次要債的時候,發現夫妻已經離婚,而且將所有的財產轉到妻子名下。向其妻子要債的,妻子以離婚為借口拒不還賬。網友的困惑是,妻子有沒有義務還債?漳州要債公司來詳細解答:
首先我們說什么是為逃債離婚
1、債務產生后,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債務人即和其配偶離婚,將財產轉移至配偶名下,以規避法律、逃避債務;
2、在訴訟過程中債務人和其配偶離婚,將財產轉移至配偶名下,以規避法律、逃避債務;
3、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務人和其配偶離婚,將財產轉移至配偶名下逃避債務;
4、法院生效法律文書進入執行過程中債務人和其配偶離婚,將財產轉移至配偶名下逃避債務。這四種形式都屬于為逃債假離婚的。
離婚的財產分割,也是有對內和對外的法律效應的。首先對內,只要是雙方自愿協商的都可以,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協商。對外就不一樣,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不會因為離婚就變成個人債務,如果財產已經分割了,就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而且離婚財產分割,不得對抗債權人,也就是必須先償還共同債務,剩下的在參與分割。
所以不管是不是為逃債離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都有夫妻共同償還。
首先我們說什么是為逃債離婚
1、債務產生后,債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前,債務人即和其配偶離婚,將財產轉移至配偶名下,以規避法律、逃避債務;
2、在訴訟過程中債務人和其配偶離婚,將財產轉移至配偶名下,以規避法律、逃避債務;
3、法律文書生效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務人和其配偶離婚,將財產轉移至配偶名下逃避債務;
4、法院生效法律文書進入執行過程中債務人和其配偶離婚,將財產轉移至配偶名下逃避債務。這四種形式都屬于為逃債假離婚的。
離婚的財產分割,也是有對內和對外的法律效應的。首先對內,只要是雙方自愿協商的都可以,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協商。對外就不一樣,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不會因為離婚就變成個人債務,如果財產已經分割了,就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而且離婚財產分割,不得對抗債權人,也就是必須先償還共同債務,剩下的在參與分割。
所以不管是不是為逃債離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都有夫妻共同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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